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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村“参合”孕产妇在我站分娩将免收费用

文章来源: 本站原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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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 2008-02-19

本网讯(通讯员陈昊) 从今年起,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孕产妇在我站平产(顺产)接生将免收费用,未参加“新农合”的孕产妇平产仅收200元,住站剖宫产将减免费用400元。

为了降低贫困地区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,保障母婴安全,提高卫生服务的公平性,省政府决定,从今年起,省级财政在中央财政补助的基础上,进一步加大对全省“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”(简称降消项目)中29个贫困县(市)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补助的力度,在这些县(市)实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(顺产)免费。根据省政府决定,省卫生厅、省财政厅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,《办法》规定:孕产妇住站分娩平产实行限价收费,县级限价500元内,乡级限价400元内,具体标准为: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孕产妇在乡(镇)卫生院住院分娩平产,每例由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300元,合作医疗补助100元,合计400元,在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平产,每例由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300元,合作医疗补助200元,合计500元,如需剖宫产,每例由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300元,合作医疗补助100元,合计400元,如发生产科并发症或合并症,每例由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300元,其余费用按“新农合”大病住院补助有关政策规定执行,未参加“新农合”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,每例由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300元。(详情见政策法规栏)